希特勒提出《二十五点纲领》
公元1920年2月24日希特勒提出《二十五点纲领》
德国工人党1920年2月24日在慕尼黑霍夭勃劳豪斯啤酒店大厅举行群众集会,该党宣传部长希特勒在会卜发表演说,提出包括政治、经济、军事科交、民族关系、文化教育和社会福利等方面内容的《二十五点纲领》。整个演说贯穿着"大德意志主义"、"复仇主义"、"生存空间"、"民族沙文主义"和"种族主义"等思想。他要求建立"大德意志帝国","废除机尔赛和约沛任日耳曼和约》",得到领土和土地(殖民地)来养活中国人民和迁移中国过剩的人口",提出"非德意志人立即离开帝国","反对国内外犹太人的唯物主义精神"等等。他的摇唇鼓去的演说博得了一些人的喝彩。4月1日,这篇演说被正式定为核党的纲领,并将该党改称为"民族社会主义德国工人党"(简称"国社党"、"纳粹党"),1926年《二十五点纲领》成为"永恒的党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