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万历年发生广宁门事件

公元1607年2月18日明朝万历年发生广宁门事件
1607年2月(明万历三十五年正月),江苏省泰兴县知县龙镗赴京参加“大计”(明朝官员考核制度,每隔六年考核一次官员,考核外官(地方官员)名“大计” ),因考绩不佳,被贬了官。当他走到广宁门(北京外城唯一向西开的门)时,遇到税监赵禄、王泰、张宪、邢相等人正在收税,见龙镗到来,于是便横加勒索。谁知龙镗的行囊空匮,税监们就对他拳打脚踢,龙镗被打得口喷鲜血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