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封建社会等级制度的象征之一奴婢制度宣告终结

公元1909年2月6日中国的封建社会等级制度的象征之一奴婢制度宣告终结
唐代奴婢按照隶属关系可分为官属奴婢和私属奴婢。奴婢的社会地位极其卑贱,被主人当作是生产工具、士兵、奴仆或者是供人玩狎的玩物,没有人身自由,被主人当作是自己的财产随意买卖、馈赠。从奴婢制度中奴婢与主人的关系和奴隶制中奴隶与奴隶主之间的关系相类似,唐朝通过《唐律》对社会阶层的划分和对奴婢身份地位和法律、社会待遇的规定,得出结论唐代奴婢制度是古代奴隶制度残余与唐代封建等级制度的结合产物。